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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01 20:06:47 人氣:10347 來源:
國元證券股份關于黃山永新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二〇一六 年 三 月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獨立財務顧問聲明與承諾 國元證券受永新股份委托,擔任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就該事項向永新股份全體股東提供獨立意見,并制作本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本獨立財務顧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更 26 號——上市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關于規范上市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上市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和深交所頒布的信息披露業務忘錄等法律規范的相關要求,以及永新股份與交易對方簽署的《購買資產框架協議》及其《補充協議》、《利潤補償協議》、永新股份及交易對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永新股份董事會編制的《黃山永新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按照證券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經過審慎調查,本著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態度,就本次交易認真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對上市相關的申報和披露文件進行審慎核查,向永新股份全體股東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并做出如下聲明與承諾; 一、獨立財務顧問聲明 1、本獨立財務顧問與本次交易各方無任何關聯關系。本獨立財務顧問本著 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次交易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本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所依據的文件、材料由相關各方向本獨立財務顧問提供。相關各方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相關各方保證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責任。 3、本獨立財務顧問出具的核查意見是在假設本次交易的各方當事人均按相 關協議的條款和承諾全面履行其所有義務的基礎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設不成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3本獨立財務顧問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風險責任。 4、本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不構成對永新股份的任何投資建議或意見,對投資 者根據本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出的任何投資決策可能產生的風險,本獨立財務顧問不承擔任何責任; 5、本獨立財務顧問對出具意見至關重要而又無法取得獨立證據支持或需要 法律、審計、評估等專業知識來識別的事實,主要依據有關政府部門、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意見、說明、承諾及其他文件作出判斷; 6、本獨立財務顧問未委托或授權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提供未在本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做任何解釋或說明; 7、本獨立財務顧問并不對其他中介機構的工作過程與工作結果承擔任何責任,本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也不對其他中介機構的工作過程與工作結果發表任何意見與評價; 8、本獨立財務顧問特別提請廣大投資者認真閱讀永新股份董事會就本次交 易事項披露的相關公告,查閱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有關資料。 二、獨立財務顧問承諾 本獨立財務顧問在充分盡職調查和內核的基礎上,對永新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的事項出具《黃山永新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的核查意見,并作出以下承諾: 1、已按照規定履行盡職調查義務,有充分理由確信所發表的專業意見與上市和交易對方披露的文件內容不存在實質性差異; 2、已對上市和交易對方披露的文件進行充分核查,確信披露文件的內容與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確信上市委托獨立財務顧問出具意見的本次交易方案符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4 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4、有關本次交易的專業意見已提交本獨立財務顧問內核機構審查,內核機構同意出具此專業意見; 5、在與上市接觸后至擔任獨立財務顧問期間,本獨立財務顧問已采取 嚴格的保密措施,嚴格執行風險控制和內部隔離制度,不存在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和證券欺詐問題。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5重大事項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詞語或簡稱與報告書“釋義”中所定義的詞語或簡稱具有相同的含義。特別提醒投資者認真閱讀報告書全文,并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為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本次交易永新股份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新力油墨 股權,具體情況如下: 永新股份將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對方支付交易對價。根據永新股份與永佳集團簽訂的附生效條件的《購買資產框架協議》、《補充協議》,同意標的資產的作價以上市聘請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的評估值為基礎,經交易各方協商確定,新力油墨 股權作價為 14,300萬元。 二、本次交易相關資產的審計、評估情況 根據中水致遠出具的中水致遠評報字[2015]更 2470 號《資產評估報告》,中水致遠采用資產基礎法和收益法對標的資產進行了評估,終決定采用收益法評估結果作為終評估結果。以 2015年 6月 30日為基準日,新力油墨的母凈資產賬面價值 3,925.90萬元,新力油墨 股權評估值為 14,300萬元,增值 率為 264.25%。 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簡要情況 (一)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支付方式 1、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支付方式 按照《重組管理辦法》更四十五條規定,上市發行股份的價格不得低于市場參考價的 90%。市場參考價為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 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 120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價之一。 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為更五屆董事會更十三次會議決議 公告日前 1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 90%,即 14.72元/股。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6由于上市 2016 年 2 月 29 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 2015 年度利潤分配的方案》,擬以 2015 年 12月 31日總股本 325,758,45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 10股派發現金紅利 4.00元(含稅),因此本次交易的發行價格調整為 14.32元/股。 除永新股份 2015 年度利潤分案實施外,若上市在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按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相關規則對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永新股份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新力油墨 股權,根據雙方協商,確定標的資產交易價格 14,300 萬元。本次重組中,永新股份向發行對象發行的股份數量的計算公式為:發行對象的股份支付對價除以本次重組股份發行價。永新股份支付交易對價的具體方式如下: 交易對方交易總價格(萬元)發行股份金額(萬元)對應的股份數 (股) 永佳集團 14,300 14,300 9,986,033 注:上表對應股份數以發行價格 14.32元/股計算,終的發行數量將以中國證監會終核準的發行數量為準。為保護上市全體股東的利益,上述股份發行數量均采取向下取整方式計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力油墨成為永新股份的全資子。 2、調價機制在永新股份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的決議公告日至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交易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有權召開董事會對發行價格進行一次調整: ①中小板綜合指數(399101)在任一交易日前的連續 30 個交易日中至少 20 個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因本次交易更次停牌日即 2015年 7月 9日收盤點數(即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7 11288.39點)跌幅超過 10%; ②Wind 資訊包裝指數(886009.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連續 30 個交易日中 有至少 20個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因本次交易更次停牌日即 2015年 7月 9日收 盤點數(即 7396.05點)跌幅超過 10%。 當調價基準日出現時,有權在調價基準日出現后 7個工作日內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決定是否按照價格調整方案對本次交易的發行價格進行調整。 董事會決定對發行價格進行調整的,則本次交易的發行價格調整為調價基準 日前 20 個交易日的上市股票交易均價的 90%。發行價格調整后,標的股權 的定價不變,因此發行的股份數量=本次交易總對價÷調整后的發行價格。 董事會決定不對發行價格進行調整的,則后續不再對發行價格進行調整。 在調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上市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將按照深交所的相關規則對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發行數量再作相應調整。 (二)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鎖定期 交易對方的股份鎖定期安排情況如下: 交易對方永佳集團承諾:其因本次重組獲得的永新股份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個月內不轉讓。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個月內如永新股份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 日的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或者交易完成后 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持有永新股份股份的鎖定期自動延長 6個月。如前述關于本次重組取得的永新股份股份的鎖定期的規定與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意見不相符的,將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本次重組完成后,上述鎖定期內,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永新股份的股份因永新股份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變動增加的部分,亦將遵守上述約定。 根據《證券法》更九十八條、《上市收購辦法》更七十四條的規定,永佳集團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其在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8 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永新股份的全部股份,如該等股份由于永新股份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 12個月的鎖定期進行鎖定。 四、利潤補償安排 永新股份與利潤補償義務人簽訂的《利潤補償協議》作出如下約定: (一)永佳集團對永新股份的利潤承諾期間為 2016 年至 2018 年; (二)利潤補償義務人承諾,新力油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度實現的凈利潤(經審計并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分別不低于 1,350.00 萬元、 1,580.00萬元和 1,910.00萬元; (三)如新力油墨于利潤承諾期內各年度累計實際實現的凈利潤數未達到利 潤補償義務人承諾的新力油墨相應年度累計凈利潤數,則利潤補償義務人應就未達到承諾凈利潤的部分向永新股份進行補償。 利潤補償義務人履行補償義務,先以其本次交易獲得的上市股份及該股份由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或送股形成的股份進行補償,不足時進行現金補償。 利潤補償義務人承諾及補償方案的具體事項詳見報告書“更七節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二、《利潤補償協議》相關內容”的主要內容。五、本次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上市 2014年年報、標的經審計的 2014年財務數據,相關比例計算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標的 永新股份 占比(%) 資產總額及交易額孰高 14,300.00 196,605.12 7.27 凈資產額及交易額孰高 14,300.00 153,805.66 9.30 營業收入 13,190.45 166,845.23 7.91 根據上市 2015年年報、分散釜標的經審計的 2015年財務數據,相關比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9 計算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標的 永新股份 占比(%) 資產總額及交易額孰高 14,300.00 207,826.73 6.88 凈資產額及交易額孰高 14,300.00 160,636.82 8.90 營業收入 11,249.82 178,386.78 6.31 根據《重組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交易不構成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上市重大資產重組行為,但是本次交易涉及上市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故需提交中國證監會并購重組委審核,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方可實施。 六、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對方為永佳集團,為上市的控股股東,因此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七、本次交易觸發要約收購義務 本次交易前,永佳集團持有 92,797,695 股永新股份 A 股股票,占本次交易前上市股本總額的比例為 28.49%,為上市控股股東,可以控制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佳集團將持有上市 102,783,728 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股本總額的比例為 30.61%,仍為上市控股股東,本次交易觸發要約收購義務,永佳集團已承諾因本次重組獲得的永新股份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根據《上市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本次交易經上 市股東大會非關聯股東批準且股東大會同意永佳集團免于發出要約,永佳集團可以免于向中國證監會提交豁免履行要約收購義務的申請。 八、本次重組相關方作出的承諾及聲明 (一)關于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的承諾 永佳集團承諾: “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保證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0律責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在案件調查結論明確之前,將暫停轉讓其在該上市擁有權益的股份?!?(二)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的承諾 永佳集團承諾: “(1)盡量避免或減少本方及本方所控制的其他子、分、合營或聯營與永新股份及其子之間發生交易。 (2)不利用股東地位及影響謀求永新股份及其子在業務合作等方面給予優于市場更三方的權利。 (3)不利用股東地位及影響謀求與永新股份及其子達成交易的優先權利。 (4)將以市場公允價格與永新股份及其子進行交易,不利用該類交易從事任何損害永新股份及其子利益的行為。 (5)本方及本方的關聯企業承諾不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 方式占用永新股份及其子資金,也不要求永新股份及其子為本方及本方的關聯企業進行違規擔保。 (6)就本方及其下屬子與永新股份及其子之間將來可能發生的關聯交易,將督促永新股份履行合法決策程序,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永新股份章程的相關要求及時詳細進行信息披露;對于正常商業項目 合作均嚴格按照市場經濟原則,采用公開招標或者市場定價等方式。 (7)如違反上述承諾給永新股份造成損失,本方將向永新股份做出賠償。 (8)上述承諾自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準之日起對本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本方不再持有永新股份股權后,上述承諾失效?!豹毩⒇攧疹檰枅蟾?2-1-11 (三)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 永佳集團承諾: “(1)本方及本方控制的其他企業不會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從事與永新股份及其下屬控股主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亦不會在中國境內通過投資、收購、聯營、兼并、受托經營等方式從事與永新股份及其下屬控股主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2)如本方及本方控制的其他企業未來從任何更三方獲得的任何商業機會 與永新股份及其下屬控股子主營業務有競爭或可能存在競爭,則本及本控制的其他企業將立即通知永新股份及其下屬控股子,并盡力將該商業機會讓渡于永新股份及其下屬控股子。 (3)本方若因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上述承諾,給永新股份及其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本方以現金方式全額承擔該等損失。 (4)上述承諾自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準之日起對本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本方不再持有永新股份股權后,上述承諾失效?!?(四)關于股份鎖定的承諾 永佳集團承諾: “因本次重組獲得的永新股份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個月內如永新股份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或者交易完成后 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持有永新股份股份的鎖定期自動 延長 6個月。如前述關于本次重組取得的永新股份股份的鎖定期的規定與中國證 監會的監管意見不相符的,將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本次重組完成后,上述鎖定期內,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永新股份的股份因永新股份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變動增加的部分,亦將遵守上述約定。”根據《證券法》更九十八條、《上市收購辦法》更七十四條的規定,永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2 佳集團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其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永新股份的全部股份,如該等股份由于永新股份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 12個月的鎖定期進行鎖定。 (五)關于新力油墨股權權屬情況的承諾 永佳集團承諾: “本合法持有新力油墨的股權,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 為更三方代持股份的情形;且該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亦未被 執法部門實施扣押、查封、司法凍結等使其權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約束;該股權亦不存在其它限制或禁止轉讓的情形;同時,本保證此種狀況持續至該股權登記至永新股份名下。 本次交易的標的資產為新力油墨股權,不涉及債權、債務的處置或變更。” (六)無內幕交易的承諾 永新股份承諾: “黃山永新股份及全體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保證已經根據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及本次交易各方的要求,對本次交易事項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嚴格控制知情人范圍,嚴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并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保證不存在泄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內幕信息以及利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情形?!庇兰鸭瘓F承諾: “承諾人作為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方,保證已經根據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及本次交易各方的要求,對本次交易事項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嚴格控制知情人范圍,嚴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并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保證不存在泄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內幕信息以及利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情形。”華科投資承諾: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3“承諾人作為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方實際控制人,保證已經根據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及本次交易各方的要求,對本次交易事項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嚴格控制知情人范圍,嚴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并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 保證不存在泄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內幕信息以及利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情形。” (七)關于合法合規的聲明永新股份關于本次重組相關主體是否存在依據《關于加強與上市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更十三條不得參與任何上市重大 資產重組情形的說明: “截至本說明出具之日,上市、交易對方及上述主體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機構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立 案偵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受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上市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交易對方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為本次交易提供服務的獨立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及其經辦人員,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立案偵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受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永佳集團聲明: “近五年內,本及本管理人員均未受到過行政處罰(不包括證券市場以外的處罰)或刑事處罰,亦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案件。近五年內,本及本管理人員亦未受到與證券市場無關的行政處罰。近五年內,本及主要管理人員誠信情況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償還的大額債務、未履行承諾、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或受到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的情況?!庇佬鹿煞菖c永佳集團全體董事、監事、管理人員聲明: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4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 本人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過證監會行政處罰,近十二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比A科投資聲明: “近五年內,本及本管理人員均未受到過行政處罰(不包括證券市場以外的處罰)或刑事處罰,亦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案件。近五年內,本及本管理人員亦未受到與證券市場無關的行政處罰。近五年內,本及主要管理人員誠信情況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償還的大額債務、未履行承諾、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或受到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的情況?!毙铝τ湍暶鳎?“截至本承諾函出具之日,本近三年內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的情況。近五年內,本及本管理人員均未受到過行政處罰(不包括證券市場以外的處罰)或刑事處罰,亦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案件。近五年內,本及本管理人員亦未受到與證券市場無關的行政處罰。近五年內,本及主要管理人員誠信情況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償還的大額債務、未履行承諾、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或受到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的情況。” 九、本次交易未導致上市控制權變化,不構成借殼上市 截至報告書出具日,控股股東為永佳集團,持有 28.49%的股份,實際控制人為華科投資。本次交易完成后永佳集團仍為控股股東,華科投資仍為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未導致控制權發生變化,亦不構成借殼上市。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永新股份仍能符合上市條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本次交易發行價格 14.32元/股計算,本次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 9,986,033股。預計上市股本將增加到 335,744,483 股,社會公眾股持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5 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股本總額的 25%,股權分布仍符合《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 十一、本次交易對上市的影響 (一)對上市股權結構的影響 本次交易完成前,總股本為 325,758,450 股,永佳集團持有 92,797,695股,占永新股份總股本的 28.49%,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本結構變化如下: 單位:股名稱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持股數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數量 持股比例 永佳集團 92,797,695 28.49% 102,783,728 30.61% 其他 232,960,755 71.51% 232,960,755 69.39% 總計 325,758,450 100.00% 335,744,483 100.00% (二)對上市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構編制了近兩年的合并考財務報表,并已經華普天健審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項目 交易前 交易后(考) 2015.12.31 2014.12.31 2015.12.31 2014.12.31 總資產 207,826.73 196,605.12 214,848.01 203,239.05 總負債 44,564.48 40,548.10 46,788.24 42,973.37 所有者權益 163,262.26 156,057.02 168,059.78 160,265.68項目 交易前 交易后(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營業收入 178,386.78 166,845.23 184,890.74 175,401.04 營業利潤 20,092.97 16,522.55 21,399.99 17,821.05 利潤總額 21,278.02 17,911.20 22,654.40 19,244.69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6 凈利潤 18,227.97 15,348.35 19,376.16 16,444.22歸屬于母的凈利潤 17,853.90 15,449.11 19,002.09 16,544.98 每股收益(元) 0.5481 0.4743 0.5660 0.4928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94 0.4336 0.5267 0.4525加權平均凈資產 收益率(%) 11.54 10.45 12.01 10.92扣非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 10.72 9.56 11.18 10.03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5年每股收益由每股 0.5481元提升至 0.5660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從 11.54%提升至 12.01%。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歸屬于上市股東的每股收益,有利于增加上市盈利能力,有利于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十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決策過程及審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決策程序 1、2015年 7月 9日,發布了《重大事項停牌公告》,上市股票從 2015年 7月 9日起開始停牌; 2、2015年 7月 16日,發布了《關于重大事項延期復牌暨進展公告》,上市股票繼續停牌; 3、2015年 8月 8日,發布了《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繼續停牌的公告》,上市股票繼續停牌; 4、2015年 9月 2日,發布了《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延期復牌的公告》,上市股票繼續停牌; 5、2015 年 9 月 30 日,永佳集團召開股東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的相關議案; 6、2015 年 11 月 6 日,永新股份召開更五屆董事會更十三次會議,審議通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7 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的相關議案。 7、2015年 12月 8日,永新股份召開更五屆董事會更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的相關議案。 8、2015 年 12 月 25 日,永新股份召開 2015 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過了本次交易的相關議案。 9、2016 年 1 月 28 日,永新股份披露了《關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獲中國證監會并購重組委審核通過暨股票復牌的公告》。 10、2016年 2月 29日,永新股份召開 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于 2015年度利潤分配的方案》等相關議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報告書出具日,尚需履行的審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交易。 十三、本次交易對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安排 (一)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在本次交易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法定程序進行表決和披露,獨立董事就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也就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 報告書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交易的有關信息作了如實披露,除上述事項外,無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將繼續嚴格遵守《上市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忘錄更 17 號——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事項》等信息披露規則披露本次交易相關信息,使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關信息。 (二)關聯方回避表決 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本次交易預案、報告書等相關文件在提交董事會審議時,按照《章程》和《內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關聯董事回避表決,獨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8立董事已就該事項明確發表了同意的意見。本次交易報告書及相關文件在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時,按照《章程》和《內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關聯股東回避表決。 (三)股東大會通知公告程序 在審議本次交易方案的股東大會召開前發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東參加審議本次交易方案的臨時股東大會。 (四)網絡投票安排及股東大會表決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為給參加股東大會的股東提供便利,除現場投票外,上市就本次重組方案的表決提供網絡投票平臺,股東可以直接通過網絡進行投票表決。 上市單獨統計并予以披露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 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的投票情況。 (五)本次交易后不存在攤薄每股收益的情況 根據編制的考財務報告,本次交易前, 2015 年的基本每股收益 為 0.5481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2015 年考財務報告的基本每股收益為 0.5660元,基本每股收益將上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導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攤薄的情況。 十四、獨立財務顧問的保薦機構資格 上市聘請國元證券擔任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國元證券系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依法設立的證券機構,具保薦機構資格。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19重大風險提示 投資者在評價本次交易時,除報告書提供的其他各項資料外,還應特別認真考慮下述各項風險因素。 一、審批風險 本次交易尚需獲得的批準包括但不限于: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交易。 上述核準為本次交易的前提條件,交易方案能否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存在不確定性,以及終取得核準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交易終止風險 (一)上市制定了嚴格的內幕信息管理制度,在與交易對方協商確 定本次交易的過程中,盡可能縮小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減少內幕信息的傳播。但仍不排除有關機構和個人利用關于本次交易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行為,存在因股價異常波動或異常交易可能涉嫌內幕交易而暫停、終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風險。 (二)本次交易存在因標的出現無法預見的業績下滑,而被暫停、中止或取消的風險。 上市提請投資者關注本次交易可能終止的風險。 三、標的資產評估增值率較高的風險 截至評估基準日,新力油墨經審計的母賬面凈資產值為 3,925.90萬元,以收益法評估的評估值為 14,300 萬元,評估值增值率為 264.25%,標的資產的估 值較賬面凈資產增值較高,主要是由于標的資產具有穩定且持續的盈利能力,價值體現在其較好的經營管理、研發能力、客戶關系維護等方面。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0 雖然評估機構在評估過程中嚴格按照評估的相關規定,并履行了勤勉盡責的職責,但仍存在因未來實際情況與評估假設不一致,特別是宏觀經濟的波動、法規及行業政策的變化、市場競爭環境等情況,不排除標的營業收入出現下滑或者其他原因引致的未來盈利達不到資產評估時的預測,導致出現標的資產的估值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情形,進而可能對上市股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提請投資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前述相關因素影響標的資產盈利能力進而影響標的資產估值的風險。 四、標的經營相關的風險 (一)市場與經營風險 新力油墨 2015 年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全球經濟復蘇緩慢,國內經濟增長速度有所放緩,行業下游多數企業選擇降庫存、壓投資以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競爭也進一步加劇。 未來若標的不能持續提高產品的競爭力及經營管理能力,隨著行業競爭加劇,營業成本、期間費用等支出上升,則可能導致標的經營業績下滑。上市提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二)技術失密或者人員流失的風險 油墨行業的核心競爭力主要體現在原材料的構成、與工藝流程控制上,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上述核心競爭力的載體,對企業產品的生產、研發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行業的保密制度不夠完善,新力油墨的技術可能存在或工藝失密的風險;同時隨著行業競爭壓力的增加,行業對技術人才的競爭將趨于激烈,存在技術人員流失的可能性,屆時將影響到新力油墨的生產、研發,從而影響到其經營業績。上市提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五、業績補償的風險 (一)盈利預測存在不能實現的風險 永佳集團承諾,新力油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分別不低于 1,350.00萬元、1,580.00萬元和 1,910.00萬元。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1 該業績承諾系基于新力油墨目前的運營能力和未來發展前景做出的綜合判斷,終能否實現將取決于行業發展的變化和企業管理團隊的經營能力。業績承諾期內,若因各種因素使得新力油墨業績下滑,則業績承諾存在不能實現的風險,可能導致業績承諾人承諾的業績與未來實際經營情況存在差異,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二)無法取得利潤補償義務人現金補償的風險 根據《利潤補償協議》,若新力油墨未實現承諾業績,永佳集團將優先以本次交易獲得的上市股份進行補償,不足部分以現金補償。在出現股份補償不足以支付對價的情況下,若永佳集團拒不以現金或無能力以現金履行剩余補償義務,上市可采取司法途徑查封、凍結其名下財產等責任追究措施,但上市仍將可能遭受不能取得足額補償的損失,因此,存在無法取得利潤補償義務人現金補償的風險。 六、標的新建項目無法建設投產的風險 新力油墨現有產能為 8,000 噸/年,2013年、2014年、2015 年,新力油墨的產量分別為 6,481噸、6,604噸和 5,541噸,產能利用率分別為 81.00%、82.54%、 69.26%,尚未達到設計產能,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近期能滿足新力油墨生產需要。 考慮未來長期的業務發展需要,新力油墨正在開展“年產 20,000 噸油墨技術改造搬遷升級項目”的初期工作,目前已取得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證,并獲得黃山市發改委的項目案,根據新力油墨《年產 20,000 噸油墨技術改造搬遷升級項目可研報告》,新力油墨計劃在徽州區循環經濟園建設該項目,分兩期完成: 一期新建 8,000噸/年環保型油墨生產線;二期利用現有區的 8,000噸/年油墨生 產線 噸,形成二期總產能 12,000噸/年。 業績承諾期內,2017年、2018年新力油墨產能利用率將超過 ,屆時,若存在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年產 20,000 噸油墨技術改造搬遷升級項目”無法 按期完工或審批受阻的情形,將對新力油墨凈利潤產生不利影響。 七、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續期風險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2 新力油墨于 2014年 7月獲得安徽省科學技術廳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為 GR3),有效期三年。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 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規定,新力油墨自 2014年至 2016年三年間,享受 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 雖然預計新力油墨仍能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條件,但如果因各種不可預期因素的影響,使其不能持續滿足高新技術企業的各項指標,或不能繼續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則新力油墨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 將從 15%上升至 25%,從而對新力油墨稅后凈利潤水平造成不利影響。 八、《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登記證》續期風險 新力油墨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登記證將于 2016年 6月 25日到期,因油墨產品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新力油墨需要及時辦理該證的續期手續。雖然新力油墨已建立相關的質量控制標準、環境保護制度、安全生產制度等,嚴格控制防范油墨生產、運輸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且經黃山市徽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徽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徽州區環境保護局出具報告期內無違法違規的證明,具合法續期的條件,但仍可能因為不可預見因素使得證件延后辦理或無法辦理,從而影響新力油墨業績,進而使得上市遭受損失,提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九、收購整合風險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力油墨將成為上市的全資子,未來新力油墨仍將保持其經營實體存續并在其原管理團隊管理下運營。但為發揮協同效應,從經營和資源配置等角度出發,上市和標的仍需在客戶資源、市場營銷、技術研發、財務核算、人力資源等方面進行一定程度的優化整合,以提高本次收購的績效。 本次重組完成后,永新股份與標的之間能否順利實現整合尚具有不確定性。為此,永新股份將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在管理團隊、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積極規劃部署,同時盡可能保持標的資產、業務、運營、管理等方面的獨立性,以確保本次交易完成后永新股份與標的的業務能夠繼續保持穩步發展。由于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3 整合能否順利實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整合可能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甚至可能會對標的乃至上市原有業務的運營產生不利影響,提請投資者注意收購整合風險。 十、資本市場風險 本次交易將使上市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發生變化,進而影響上市股票價格。股票價格的波動不僅受的盈利水平和發展前景的影響,而且受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金融政策的調控、股票市場的投機行為、投資者的心理預期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股票市場價格可能出現波動,從而給投資者帶來一定的風險。尤其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自報告書公布之后,本次交易能否順利實施以及相關事項進展情況等均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二級市場的股票價格可能會因此發生波動。因此,上市提醒投資者,需關注并審慎判斷股價波動及股市中可能涉及的相關風險。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4 釋 義本報告中,除非文義載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永新股份、上市、 指 黃山永新股份 新力油墨、標的、交易標的 指 黃山新力油墨科技 交易對方、控股股東、業績承諾人、利潤補償義務人、永佳集團指 黃山永佳(集團) 標的資產 指 黃山新力油墨科技 股權 匯金典當 指 黃山匯金典當有限責任 力源科技 指 黃山力源科技 信旺物業 指 黃山市信旺物業管理 本次交易 指 黃山永新股份向黃山永佳(集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行為 本次重組、本次資產重組、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指 黃山永新股份向黃山永佳(集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報告、本報告 指《國元證券股份關于黃山永新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預案 指《黃山永新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 報告書 指《黃山永新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 評估基準日 指 2015年 6月 30 日 審計基準日 指 2015 年 12月 31 日 報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國元證券、獨立財務顧問、本獨立財務顧問指 國元證券股份 天禾律所、律師事務所 指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華普天健、審計機構 指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水致遠、評估機構 指 中水致遠資產評估《購買資產框架協議》 指《黃山永新股份與黃山新力油墨科技股東黃山永佳(集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框架協議》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5 《補充協議》 指《黃山永新股份與黃山新力油墨科技股東黃山永佳(集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框架協議之補充協議》 《利潤補償協議》 指《黃山永新股份與黃山新力油墨科技股東黃山永佳(集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利潤補償協議》 《資產評估報告》 指《黃山永新股份擬發行股份購買黃山新力油墨科技股權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水致遠評報字 [2015]更 2470 號) 《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準則更 26號》 指《公開發行證券的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更 26號——上市重大資產重組(2014 修訂)》 《上市規則》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重組辦法》、《重組管理辦法》 指 《上市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4 年 10月修訂)》 《若干規定》 指 《關于規范上市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 《財務顧問業務指引》 指 《上市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指引(試行)》 深交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監會、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改委 指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元、萬元 指 人民幣元、萬元本報告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這些差異是由 于四舍五入所致。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6 目 錄 獨立財務顧問聲明與承諾 ........................................................................................... 2 一、獨立財務顧問聲明................................................................................ 2 二、獨立財務顧問承諾................................................................................ 3 重大事項提示 ............................................................................................................... 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5 二、本次交易相關資產的審計、評估情況................................................ 5 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簡要情況................................................................ 5 四、利潤補償安排........................................................................................ 8 五、本次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8 六、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9 七、本次交易觸發要約收購義務................................................................ 9 八、本次重組相關方作出的承諾及聲明.................................................... 9 九、本次交易未導致上市控制權變化,不構成借殼上市.............. 14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永新股份仍能符合上市條件.............................. 14 十一、本次交易對上市的影響.......................................................... 15 十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決策過程及審批程序.............. 16 十三、本次交易對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安排...................................... 17 十四、獨立財務顧問的保薦機構資格...................................................... 18 重大風險提示 ............................................................................................................. 19 一、審批風險.............................................................................................. 19 二、交易終止風險...................................................................................... 19 三、標的資產評估增值率較高的風險...................................................... 19 四、標的經營相關的風險.................................................................. 20 五、業績補償的風險.................................................................................. 20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7 六、標的新建項目無法建設投產的風險.......................................... 21 七、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續期風險.............................................................. 21 八、《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登記證》續期風險........................................ 22 九、收購整合風險...................................................................................... 22 十、資本市場風險...................................................................................... 23 釋 義 ......................................................................................................................... 24 目 錄 ......................................................................................................................... 26 節 交易概述 ....................................................................................................... 3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3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31 三、本次交易的決策過程.......................................................................... 32 四、本次交易基本情況.............................................................................. 33 五、本次交易對的影響...................................................................... 33 更二節 上市基本情況 ....................................................................................... 35 一、上市概況...................................................................................... 35 二、股本演變情況...................................................................................... 35 三、上市近三年控股股權變動情況及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39 四、主營業務發展情況.............................................................................. 39 五、主要財務指標...................................................................................... 40 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41 更三節 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 43 一、永佳集團基本情況.............................................................................. 43 二、其他事項說明...................................................................................... 45 更四節 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 47 一、新力油墨基本情況及歷史沿革.......................................................... 47 二、近 36 個月內股權變動的相關作價及評估說明........................... 49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8 三、新力油墨股權結構及對外投資.......................................................... 53 四、新力油墨主要財務情況...................................................................... 58 五、新力油墨主要資產、負債情況.......................................................... 59 六、新力油墨主營業務情況...................................................................... 64 七、新力油墨核心技術人員及變動情況.................................................. 81 八、新力油墨違法違規情況...................................................................... 82 九、新力油墨立項、環保、行業準入、用地、規劃、建設許可等有關報 批事項.................................................................................................................. 82 十、重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83 十一、其他事項.......................................................................................... 85 更五節 發行股份情況 ............................................................................................... 86 一、分散釜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86 二、本次交易中發行股份的具體情況...................................................... 86 更六節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 ........................................................................... 92 一、《購買資產框架協議》及《補充協議》主要內容............................ 92 二、《利潤補償協議》相關內容................................................................ 95 更七節 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 99 一、基本假設.............................................................................................. 99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組辦法》更十一條的各項要求.......................... 99 三、本次交易的整體方案符合《重組辦法》更四十三條的要求........ 104 四、本次交易的整體方案符合《若干規定》更四條所列明的各項要求............................................................................................................................ 108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組辦法》更四十五條、更四十六條及更四十八條 的要求................................................................................................................ 109 六、本次交易不屬于《重組辦法》更十三條規定的借殼上市............ 109 七、本次交易定價的依據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 110 八、本次交易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定價,對所選取的評估方法的適當性、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29 評估假設前提的合理性、預期未來收入增長率、折現率等重要評估參數取值的合理性、預期收益的可實現性的核查意見................................................ 112 九、結合上市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分析說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損害股東合法權益的問題........................................................................ 121 十、對交易完成后上市的市場地位、經營業績、持續發展能力、公 司治理機制進行全面分析................................................................................ 123 十一、對交易合同約定的資產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導致上市交付現金 或其他資產后不能及時獲得對價的風險、相關的違約責任是否切實有效發表明確意見............................................................................................................ 128 十二、對本次交易是否構成關聯交易進行核查,并依據核查確認的相關 事實發表明確意見。涉及關聯交易的,還應當充分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易是否損害上市及非關聯股東的利益........................................ 129 十三、交易對方與上市根據《重組管理辦法》更三十五條的規定,就相關資產實際盈利數不足利潤預測數的情況簽訂補償協議的,獨立財務顧問應當對補償安排的可行性、合理性發表意見............................................ 130十四、根據《
更三條有關擬購買資產存在資金占用問題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更 10號》,財務顧問應對擬購買資產的股東及其關聯方、資產所有人及其關聯方是否存在對擬購買資產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進行核查并發表意見............................ 130十五、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發行對象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 130 更八節 獨立財務顧問結論意見 ............................................................................. 131 更九節 內核程序和內核意見 ................................................................................. 133 一、國元證券內核程序和內核意見........................................................ 133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30 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塑料軟包裝行業經過多年高速發展已成為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支撐性產業 根據中國包裝聯合會數據顯示,中國包裝工業總產值過去 10 年以較快的速度保持增長,近年來年均增長速度超過 15%,至 2014 年已超過 1.5 萬億元的市場規模,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更二包裝大國。其中塑料包裝過去 30 年以年均 15%左右的增速快速發展,到 2015年已占據 30%的包裝需求,市場規模達 5,億元,僅次于紙包裝,于玻璃和金屬等包裝材料。包裝行業社會需求量大、服務面廣、使用頻繁、種類日益增加、科技含量日益提高,已經成為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支撐性產業。 (二)國內塑料軟包裝行業處于產業結構調整階段近年來,全球經濟復蘇仍面臨諸多挑戰,國內經濟增長速度有所放緩,塑料軟包裝行業下游如食品、日化等后周期行業,多數企業選擇降庫存、壓投資以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競爭也進一步加劇。受國際地緣政治局勢的影響,近期國際原油價格不斷變動導致原材料價格異動,對本行業的正常經營也產生了階段性的不利影響。同時全球性跨國企業在國內的戰略擴張、兼并重組對塑料軟包裝行業帶來巨大沖擊,行業競爭加劇的壓力迫使加入新的業務版塊,為注入活力。 (三)政策支持行業的整合 我國包裝印刷行業分散,市場集中度較低,90%左右為中小企業,呈現出集群合力不大、研發能力不強、轉型速度緩慢等特點。包裝行業上市的營收規模相對于市場總量來說體量仍然很小。明確鼓勵優勢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支持優勢企業之間的上下游整合,完善產業鏈,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2011年 12月,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印發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31通知》(國發[2011]47 號),明確鼓勵包裝產品相關行業加快做強做大一批骨干企業,合理、有序引導產業轉移,提升產業集群發展水平?!稄秃夏ぼ洶b行業 “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鼓勵行業內企業兼并、重組和產業轉移,以及在產業轉移過程中依照要素稟賦形成的產業群。鼓勵復合軟包裝上下游企業形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打造高效率、低成本的產業鏈條。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發揮業務協同效應,增強持續發展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前,主營塑膠彩印軟包裝材料,作為生產的原材料之 一,油墨需要從外部采購,可能存在采購成本和原材料供應不穩定的情況,且新 力油墨的產品符合生產需要的條件,經營業績趨于穩定狀態。本次交易完成后,油墨生產業務將進入上市,上市主營業務仍將圍繞彩印復合包裝材料、真空鍍鋁包裝材料、塑料軟包裝薄膜的生產與銷售,可以在資金、人才、品牌、研發及營銷體系進行有效整合,充分發揮協同效應,使得資產規模及盈利水平有所提高,抵御風險和持續發展的能力有所增強。 (二)加快的發展和產品領域的拓展 目前主營收入主要來自彩印復合包裝材料及塑料軟包裝薄膜,業務相對單一,抵御市場風險能力不強,本次交易完成后,主營業務將新增油墨銷售,豐富了主營業務,資產規模也得以擴大,長期盈利能力將獲得提升。 (三)減少關聯交易,保障投資者利益 本次交易前,永新股份向新力油墨采購油墨作為印刷包裝產品的原材料,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向新力油墨的采購額分別為 5,532.01 萬元、4,634.64萬元和 4,715.63萬元,分別占同類交易金額的 56.07%、52.43%和 53.96%,對應的應付賬款余額分別為 1,535.02 萬元、1,436.63萬元和 473.02 萬元。若能順利實施對新力油墨的收購,能大量減少的關聯交易,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32 三、本次交易的決策過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決策與披露程序 1、2015年 7月 9日,發布了《重大事項停牌公告》,上市股票從 2015年 7月 9日起開始停牌; 2、2015年 7月 16日,發布了《關于重大事項延期復牌暨進展公告》,上市股票繼續停牌; 3、2015年 8月 8日,發布了《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繼續停牌的公告》,上市股票繼續停牌; 4、2015年 9月 2日,發布了《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延期復牌的公告》,上市股票繼續停牌; 5、2015 年 9 月 30 日,永佳集團召開股東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的相關議案; 6、2015 年 11 月 6 日,永新股份召開更五屆董事會更十三次會議,審議通 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的相關議案。 7、2015年 12月 8日,永新股份召開更五屆董事會更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的相關議案。 8、2015 年 12 月 25 日,永新股份召開 2015 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過了本次交易的相關議案。 9、2016 年 1 月 28 日,永新股份披露了《關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獲中國證監會并購重組委審核通過暨股票復牌的公告》。 10、2016年 2月 29日,永新股份召開 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于 2015年度利潤分配的方案》等相關議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報告書出具日,尚需履行的審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交易。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33 四、本次交易基本情況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永新股份與永佳集團簽署了《購買資產框架協議》及《補充協議》,永新股份擬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向控股股東永佳集團購買其持有的新力油墨 股權,交易作價為 14,300 萬元。 (二)股份鎖定承諾 根據《重組辦法》,為保護上市全體股東利益,交易對方永佳集團承諾: “本承諾其因本次重組獲得的永新股份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個月內如永新股份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或者交易完成后 6 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持有永新股份股份的鎖定期自動延長 6個月。如前述關于本次重組取得的永新股份股份的鎖定期的規定與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意見不相符的,將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本次重組完成后,上述鎖定期內,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永新股份的股份因永新股份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變動增加的部分,亦將遵守上述約定?!备鶕蹲C券法》更九十八條、《上市收購辦法》更七十四條的規定,永佳集團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其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永新股份的全部股份,如該等股份由于永新股份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 12個月的鎖定期進行鎖定。 (三)業績承諾及補充安排 上市與業績承諾人簽署了《利潤補償協議》,對本次交易標的資產的業績承諾及補償事宜做出了詳細安排,參見報告書“更七節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 五、本次交易對的影響 (一)本次交易對股權結構的影響 本次交易完成前,總股本為 325,758,450 股,永佳集團持有 92,797,695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34股,占永新股份總股本的 28.49%,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本結構變化如下: 單位:股名稱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持股數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數量 持股比例 永佳集團 92,797,695 28.49% 102,783,728 30.61% 其他 232,960,755 71.51% 232,960,755 69.39% 總計 325,758,450 100.00% 335,744,483 100.00% (二)本次交易對上市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構編制了近兩年的合并考財務報表,并已經華普天健審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項目 交易前 交易后(考) 2015.12.31 2014.12.31 2015.12.31 2014.12.31 總資產 207,826.73 196,605.12 214,848.01 203,239.05 總負債 44,564.48 40,548.10 46,788.24 42,973.37 所有者權益 163,262.26 156,057.02 168,059.78 160,265.68項目 交易前 交易后(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營業收入 178,386.78 166,845.23 184,890.74 175,401.04 營業利潤 20,092.97 16,522.55 21,399.99 17,821.05 利潤總額 21,278.02 17,911.20 22,654.40 19,244.69 凈利潤 18,227.97 15,348.35 19,376.16 16,444.22歸屬于母的凈利潤 17,853.90 15,449.11 19,002.09 16,544.98 每股收益(元) 0.5481 0.4743 0.5660 0.4928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94 0.4336 0.5267 0.4525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11.54 10.45 12.01 10.92扣非后加權平均凈 資產收益率(%) 10.72 9.56 11.18 10.03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35 更二節 上市基本情況 一、上市概況 名稱 黃山永新股份 英文名稱 HUANGSHAN NOVEL CO.,LTD證券代碼 002014 證券簡稱 永新股份 法定代表人 江繼忠 注冊資本 325,758,450 元 成立日期 1992年 5月 21日 住所 安徽省黃山市徽州區徽州東路 188號 營業執照號 郵政編碼 245900 電話號碼 互聯網網址 經營范圍 生產經營真空鍍膜、塑膠彩印復合軟包裝材料,生產和銷售自產的新型藥品包裝材料、精細化工產品等高新技術產品。 二、股本演變情況 (一)整體變更為股份黃山永新股份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外經貿資二函(2001)820號》和《外經貿資審 A字[2001]更 0059號》批準證書批準,由黃山永新裝飾包裝材料整體變更設立的外商投資股份。設立時的注冊資本為 7,000萬元,發起人為黃山永佳(集團)、大永真空科技股份、美佳粉末涂料、永新華東投資、合肥神鹿集團。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1-36 (二)2002年股權轉讓2002 年 12 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外經貿資二函 (2002)1272號》批準,永佳集團將其持有的永新股份 52.50 萬股股權轉讓給黃 山市星霸房地產有限責任,將其持有的永新股份 52.50萬股股權轉讓給黃山市善孚化工。 (三)2004年更次公開發行并上市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4]82號》通知核準,永新股份 2004 年 6 月 21 日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2,340 萬股,發行后注冊資 本為 9,340萬元,股本為 9,340 萬元。2004年 7月 8日 A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代碼為